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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7/07
【和解成立-勝訴】按抵押權為擔保物權,以擔保債權存在為前提,倘擔保債權並未發生,抵押權即失所附麗,縱有抵押權登記,應屬無效,抵押人得請求塗銷
按抵押權為擔保物權,以擔保債權存在為前提,倘擔保債權並未發生,抵押權即失所附麗,縱有抵押權登記,應屬無效,抵押人得請求塗銷,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3號判決要旨參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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