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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08/27 【勝訴】刑法罪疑唯輕原則

法院判斷被告是否涉嫌刑事罪責,須檢察官所與證據達到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,而得以確其為真實之程度,不得任意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,作為裁判之基礎喔,若無從形成有罪之確信,根據「罪證有疑、利於被告」之證據法則,即不得遽為不利被告之認定喔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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